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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保护知识产权,反对过度保护”,这是合理制度这枚硬币的两面,缺一不可。但是,又很容易被人忽视和误解,尤其是非此即彼,非彼即此的片面思维惯性。所以,很多人不理解我们的着急和愤怒。
目前,互联网应用的基础,最关键的两大支柱面临极大威胁。一个就是发生在中国的唱片公司状告雅虎中国,一个是维亚康状告Google的Youtube。前者涉及以搜索引擎为主的链接侵权问题,后者涉及2.0时代最核心的用户上传内容的侵权问题。
雅虎中国案件核心:使用超链接(包括搜索引擎的自动链接)是非需要判断被链接内容是否侵权。
Youtube案件核心:网站是否需要判断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。
对于好莱坞传媒巨头(唱片公司、电影公司和传媒公司)来说,他们全力以赴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是:
雅虎中国案件核心:网站必须对所有超链接被链接侵权内容负责。
Youtube案件核心:网站必须要对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负责。
如果这两个案件中,好莱坞大获全胜,那么互联网发展将面临灾难性的打击。因为,从此,超链接再也不是一个简单快捷方便的互联网功能,网站需要对每一个超链接的链接内容进行判别,这是何等可怕的事情。谁还敢轻易使用超链接。想想看,失去了超链接,互联网将会怎样?
Youtube的案件如果维亚康获胜,那么,每一个2.0网站都需要对每一条用户创造和上传的内容负责,网站必须判断每一条内容。那么,网站还如何能够开放性为用户创造内容提供服务。所谓的2.0也就是只能退回到网站完全控制内容的1.0时代。想想看,失去了用户创造的内容,2.0将会怎样?
所以,大多数人将这两起官司当作是简单的维护知识产权的合理官司,事实上,这是有可能摧毁互联网应用基础的灾难。正如Google在其答辩书中所说:“维亚康姆试图让网站运营商和托管服务提供商为互联网通信负责,它的指控威胁到了数亿人合法交互信息、新闻、娱乐及政治观点和艺术思想的方式。”
好莱坞激进的版权思想步步进逼,不断推动制度的过度保护,严重损害了互联网的基础应用,损害互联网基本的自由、开放、共享精神。所以,面对这样的时刻,我们不能再把自己当作一个看热闹的旁观者,继续保持沉默就是默许对于互联网的严重侵害。
互联网发展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但是,知识产权制度也需要尊重和维护互联网的基本创新空间和发展活力。这种平衡才是制胜之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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